转发农业部第二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 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5-07-07浏览次数:1

各部门:

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,是农业部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及《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(2010-2020年)》的具体举措。自2011年实施计划以来,首批评选产生了15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,予以专项经费支持,并配套以科研项目,取得了良好效果。根据《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》,2015年将评选产生第二批15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,予以资助培养。现就人选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人选申报条件
(一)科学道德高尚,学风严谨,为人正派。
(二)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并聘在专业技术三级以上(含)岗位,年龄在50岁以下(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业绩特别突出者,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条件限制。
(三)具有较高学术造诣,在农业科学与技术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;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,对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,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。
(四)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、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,善于培养青年人才,注重学术梯队建设,能带领团队协同攻关。
(五)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。
(六)其带领的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,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、职称结构、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,取得较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。
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,向引进的优秀急需紧缺人才、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优秀人才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等倾斜。
二、申报推荐程序
(一)个人申报。申报人员根据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申报条件,结合本单位实际,认真填写《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书》(附后,以下简称《申报书》)。
(二)单位推荐。各推荐单位要在组织个人申报的基础上,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,根据人选申报条件和本单位推荐名额进行择优推荐,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。
(三)评选公示。农业部组织召开会议,评选产生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建议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的,确定为农业科研杰出人才。
三、推荐名额
(一)各省(区、市)农科院推荐不超过5名。
(二)农业部、教育部共建农业大学每单位推荐不超过15名,农业部与各省共建农业大学每单位推荐不超过3名,其他有关农业高校每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。
(三)农业部重点实验室每个“学科群”推荐不超过5名,如该“学科群”包含企业重点实验室,允许企业重点实验室直接推送1名。
(四)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每个体系推荐不超过2名。
(五)中国农业科学院推荐不超过50名,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、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推荐不超过15名,其它部属单位推荐不超过3名。
每位申报人员只能通过其中一条渠道进行申报,首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不再申报。
四、有关要求
请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报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科研简介(附件1),并于7月9日下班前将电子稿发至songjiang_770313@163.com。
科技处平台及团队管理科联系人:宋江,电 话:6819128
科技处计划科联系人:孔祥森,电话,电 话:6819123
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:曲傲,电话,电 话:6819080
附件1:
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科研简介

创新团队名称

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情况:

姓名

职称

学历

年龄

团队负责人科技成果奖励(省部级以上)

农业科研杰出人才主要科研情况(限500字)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