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表一式两份,不得呈报复印件,粘贴好近期彩色照片。表格中填写内容不得打字。填表时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和每页最下边的注解。
1. 学校主管部门填写省教育厅;所在学校(院、系)要具体填写到所在学院(部、处);填写申报学科时,必须按《申报学科目录》(人事处网页下载)所列学科对口申报,若本目录中没的,按相近学科填写。
2. 学历:取得多个学历的人员,首先将最高学历和学位填写在《申报表》的第1页“基本情况”栏,然后将高中以后的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,按取得时间先后顺序,在《申报表》的第2页“学习经历”栏分行填写。其中将培训、进修、留学等学习经历也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在“学习经历”栏内。
3. 申报教师职务者,必须在《申报表》的相应栏内填写自己所具备的教师资格名称及其证书编码。
4. 申报教师职务者,其教学工作量必须填写清楚。要注明任教时间、授课名称、年级、学生人数、课时数等;要按任课时间先后顺序,分行填写,并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在“填写人”一栏处签字。
5. 第10页中“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”栏,须有申报者本人签字;“任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登记”栏,由人事处或组织部统一填写。
6. 第11页中分别填写:
(1)基层单位推荐意见:“经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小组审核,认为该同志具备***聘任条件,同意上报” (加盖基层单位行政公章);
(2)思想品德考察组意见:“该同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同意推荐***职务”(组长签字);
(3)教育教学考察组意见由教务处统一填写;
填写表决结果时要与上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小组人数相同,同意票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,才允许上报。7. 外语、计算机成绩单粘贴在13页处,将原件贴在主表上,免试人员将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贴在此处。